校属各单位、各有关部门:
现将自治区教育厅、团区委《关于表彰2013年全区优秀学生、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的决定》(桂党高工宣〔2013〕30号)转发给你们,请及时转达。
附件:1、关于表彰2013年全区优秀学生、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的决定(桂党高工宣〔2013〕30号)
2、2013年全区优秀学生、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名单(太阳集团2138部分)
太阳集团2138
2013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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